泸州建成区燃煤锅炉已清零
2018-11-20
近年来,泸州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狠抓城市建成区“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并逐年加大整改力度。截至去年12月,该市已全面按期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任务。
2014年以来,该市委、市政府狠抓城市建成区“煤改气”专项整治工作,在锅炉审批方面严把准入关,出台了《关于对部分燃煤锅炉停止接受安装告知、停止受理注册登记、停止受理安装监督检验申请的公告》,对全市范围内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停止接受安装告知,停止受理注册登记,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同时停止受理上述锅炉的安装监督检验申请。
2017年,该市起草了《泸州市2017年燃煤锅炉淘汰和脱硫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在2017年11月10日前,全市建成区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目标任务,由市质监局、市经信委清理属于淘汰范围的燃煤锅炉设备,截至去年底,全市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锅炉16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