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区小型燃煤锅炉淘汰仍在推进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近日,谯城区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谯城区2018年乡镇小型燃煤锅炉淘汰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今年11月底前,该区淘汰乡镇范围内的10蒸吨以下在用小型燃煤锅炉。燃煤锅炉拆解淘汰或拆解淘汰后改电、改气、改成其他清洁能源。燃煤锅炉淘汰必须拆解燃煤锅炉主体,提供锅炉拆解前后照片(视频)、锅炉的基本参数(吨位、用途、炉型、统计耗煤量)等相关材料。燃煤锅炉拆解淘汰后,煤改电、煤改气、煤改其他清洁能源的,要提供锅炉改造前后照片(视频)、新旧锅炉的基本资料(吨位、用途、炉型、能源消耗量)。
对承压燃煤锅炉、常压燃煤锅炉(浴室用)及已完成燃煤锅炉淘汰的单位和个人的补助标准作了具体规定。自制燃煤炉及违法企业所使用的小型燃煤锅炉不予补助。
该区环保局牵头该区乡镇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督导各乡镇做好燃煤锅炉前期的摸底调查工作,并核查各乡镇锅炉淘汰任务完成情况。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做好前期宣传,对辖区内存在的小型燃煤锅炉进行摸底统计,彻底弄清辖区内的锅炉数量、位置、规格等有效信息,建立小型燃煤锅炉淘汰清单。